消费者如何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8日 信息来源:

答: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产品标签、官方网站等方便消费者获知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将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途径告知消费者,并确保联系方式有效及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途径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过产品标签、官方网站等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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